碰巧看到了威客, 略微研究了一下这个从维基发展过来的。
威客是100%中国人对互联网理论的贡献,2005年7月,在中科院研究生院读工商管理硕士的刘锋,在自己的论文中为一种新的网络模式定义的时候,写下了“威客”这个词。描述2000年以来出现的一种网络模式。简而言之,在网络上出卖自己无形资产(智慧和创意)而获得报酬的人就是威客.目前的威客模式以悬赏为主.所有竞标项目均是发布任务方定价,先付款至威客平台,竞标威客根据需求开始创作并上传,至截止日期由客户评价,中标会员将得到悬赏。
目前国内已经有了众多的威客网,一般的威客任务集中在软件网站logo设计等,猪八戒威客网曾经招募过30万的任务,为中国威客之最。
身为中国人, 深深为威客的创造者和实践者们自豪,为他们叫好。
进一步看了几篇刘峰的博客,其中一篇就是众包和威客的对比,倒让我对威客开始担心。威客开创先河,不论成败与否,这就是时代的精神,互联网的精神。但是在威客创始人的诸多博客里,他更多的纠缠于跟其他理论和“抄袭者”的争辩之中。
关于互联网的理论,我想没有人敢妄称经典,即使是克里斯。安德森的长尾理论。任何理论都是在不断发展。至于威客过于着重商业的一面,而没有研究人性的一面。比如互联网的几个经典wiki,linux,apache,威客理论都不能很好的解释。众包并不完美,也没有结论,但是它能从更广博的角度看待互联网的现象。视野的广博,包容的胸怀,创造的思想才是能立足一方的理论的根基。
对于威客,虽然从理念上我比较认同, 但是他是否能适应这片出生的土壤,并壮大成就, 能否走向世界,成为互联网的一道中国特色的风景,我只能说,还需要时日来观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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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过威客,不好做呀.
呵呵,那你肯定没做到威客前三名,互联网生态就这样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