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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Mar/10

网络空间的人权法案

很久没有做翻译练习了, 同发译言:http://article.yeeyan.org/view/56852/96922 by Jeff Jarvis 原文:http://www.buzzmachine.com/2010/03/27/a-bill-of-rights-in-cyberspace/ 本星期一在我的“卫 报”在线专栏中,我曾经建议,我们需要为网络空间起草一个新的人权法案,作为John Perry Barlow发布于1996 年的 网络空间独立宣言的人权法案的修订案。 请注意,我不建议建立互联网宪 法,如此倡议的话将违反Barlow宗旨。我们不需要在网络空间里设立政府,我们仅仅需要 自由。 本人 权法案的目的是确立互联网的基本自由,保护互联网免除诸如政府,公司,机构,罪犯,颠覆者,或者暴徒的删减。在我的专栏指出:在其与中国对抗中,谷歌遵循自 身的准则(重新发现的,意思是因新的环境而产生的新准则))扮演了一个互联网的使节的角色,面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旧世界。因而,建立我们自己的准则也将是一件明智的事 情。我想请专栏的读 者造访此博客进行条款的建议和讨论。 也可以在卫报的评 论是免费的 进行讨论。 我来抛砖了: * * * * * * 网络空间的人权法案 一Read More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