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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Sep/23

论语为政篇之“知”言

知字于先秦乃盟誓之意,一般为新君立位与国人公族向太祖所作之盟誓,可以看做国盟国誓,国政权柄之基也。知字的分析详解可参知,先秦起誓也一文。以下抛砖,且以先秦之意对孔子为政数言作出另解。 论语为政“子曰:‘由!诲女,知之乎?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,是知也”非言求知之事,此言收于为政,皆君子国事也,“诲女”即言晦于汝(子路)之意,此乃孔子设问子路:若作盟之誓言对你自己有所不利(晦暗),你会与盟言誓么?(凡盟誓,你)应该有两手准备:若与盟成誓就应该依盟誓而为,也可以不与盟而不必拘泥于盟誓之为,这才是盟誓之道。此言乃孔子告诫子弟,盟誓之道重在明察利害,若无益于己,则不必与盟,更不必受到盟誓的约束。 论语为政“子曰:‘温故而知新,可以为师矣”同样言君子国事:保持故盟而多建新盟(友),这样你就可以成师作军了。此言乃君子作军用兵之道。 为政“子曰:‘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。大车无輗,小车无軏,其何以行之哉?”乃言碰到不守信用的人,无需结交言盟,(若无盟誓和信用),就如大车小车无輗軏,车身关键部位稀松易脱,即北京俗语“掉链子”; 为政“子张问:‘十世可知也?’子曰:‘殷因于夏礼,所损益,可知也;周因于殷礼,所损益,可知也;其或继周者,虽百世可知也”,子张的问题是可以作延续十世的盟约么?也就是盟约的效力可以延续十世么?父亡子即乃古之二世,兄终弟即非二世,乃同世也。孔子分析三代历史,殷商之盟延续了十世以上(大概十七世,存疑),因为是吸取了夏朝的教训;周朝吸取了商朝经验,同样可以达到十世以上(到孔子周敬王时有周将近三十世),考虑到有周定鼎八百年,周朝至少可延续四十世,周之继承者在汲取了三代之经验教训后,可以作百世之盟。王天下而成百世之朝,十世百世之盟皆指太祖于天地之盟和典册,国之根基也,后世新君继位皆承祖志祖盟,此即所谓十世百世之论的缘由,跟旧约之约柜同理。若以孔子之言逆向推导,周朝之继位当有百世之命,那么周朝理论上应该是五十世之命,商朝有二十五世而夏朝当在十二三世,这个推导似乎与现代历史考古不完全符合,私以为孔子当更了解三代之史情也。 论语为政篇皆孔子教诲子弟国政之法,非求知之术也,以上数言皆非例外。

13Dec/22

论语之夏松,殷柏和周栗

论语八佾“哀公問社於宰我。宰我對曰:「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使民戰栗。」子聞之曰:「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” 此乃哀公问治国之道,后世因小学和古典价值观不解而强解,其解令人啼笑皆非,典型的三家罔解附于文末。 问社即问社事也。古典世界天地人三才,诸侯不及天,礼祀社稷和人鬼而已,也就是土地山川四望和列祖列宗,其所为社和庙,或称左祖右社,北京紫禁城前的太庙和社稷坛是也。问社就是问国事,治国之道,这是一个乱世末世君主最关心的事儿,有道则力行,无道则湎亡于酒色山川,史书上多有谴责末世昏君,或暴政或荒淫,非君王愚昧无能,实天地绝之也,真正愚昧无能的君主怕百不及一。宰我即鲁之大宰,通神司祭之官,周公旦也是大宰,周天子之宰也,事天地人三才。所以宰我可以视为鲁国通晓天文(郊庙,鲁国特批于周天子)地理(社)和历史(庙)的最高谋事。 松柏栗三木在国政中非言树木,乃公,白(伯/霸),西(栖)之祭祀也,古之祭祀即国政,所以宰我所言乃三代政事之不同。说文解字“社:地主也。从示土。春秋傳曰:“共工之子句龍爲社神。”周禮:二十五家爲社,各樹其土所宜之木。,古文社。常者切〖注〗䄕、,古文”,说文所引这段周礼“各樹其土所宜之木”在今日所见的周历中没有,但是其意甚明:木之象乃上申(神)下根(示),祭祀之象也,宜其木即祭其木主,其木代表所祭之神也。于此文中,此木之国社之神也。“夏后氏以松”意为夏君之国以公之神主,公,公益也,其主当是老天,天降福以雨,人人得以雨露均沾,夏人通过祭祀天神以降福百姓而令国泰民安,尧典禹贡皆此意也;殷人以伯/霸为治国之道,白/伯金文之象有通天地之象,跟霸字上雨(天泽)下革(兵刑)和肉月(祭祀)一致,即殷人假天命而行兵刑之实,以武力正四方;周人之栗其象木上金乌,落日之象也,所以周人取其义而有公羊传之“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用栗者,藏主也”,栗乃烈祖最终所栖息也,周人重栗,即所谓的慎终怀远也。宰我铺陈历史,但并无明道于哀公。 理解了宰我之语,子曰就显得比较捉急而浅薄了。“成事不說”乃言夏政,逸周书谥法解“安民立政曰成”,即周语“夫王人者,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,使神人百物無不得其極”,王者通天地而利其民,令民心归附,此乃夏政,夏亡说明其政不行,其通天之言不兑也,或老天有变,或夏王食言,说字乃言兑之意;“遂事不諫”言商政,遂事乃葬亡之事,此处指商人兵刑之政,以刑法治民,商亡证明其政也不行世,柬之象乃木中有约束也,即人间之兵刑,此言兵刑之法也不能善终;”既往不咎“言周人之政也,既往言主已往,即三年(春秋乃二十五月)丁忧后桑主于练祭时更替为栗木牌位,旋即大祥,禫祭以告治丧终结,其意人鬼彻底分别,咎即处/處,司事于神域之象,于人鬼非宗庙即坟陵,孔子言三年丧期结束后,就不要再去祭拜人鬼了,言外之意祖宗帮不了你任何事儿。周人慎终怀远,敬鬼神(烈祖)而求其赐福,孔子言“敬鬼神而远之”,本文也此言一证,周语“神饗而民聽,民神無怨,故明神降之,觀其政德而均布福焉”,内史过言“夫神壹不遠徙遷,若由是觀之,其丹朱之神乎?”,丹朱乃陶唐之后,内史过认为丹朱之神乃当时陶唐地域人民的先祖,会降祸于陶唐之地的虢国周人,福禄自祖,灾祸由他祖,此周人之政也。 世有百神,而三代其重不同,这就是本篇哀公问政的中心。孔子不屑三代之政,其情乃春秋之常情,盖两代皆亡,有周虽存成周,实亡也,详情可参考两周之交郑语史伯之说。然哀公求法,孔子不屑旧法,但毫无新政,其于国事无补,这也是孔子求仕诸国而不得的根本原因。 杨伯峻先生译文:鲁哀公向宰我问,作社主用什么木。宰我答道:“夏代用松木,殷代用柏木,周代用栗木,意思是使人民战战栗栗。”孔子听到了这话,[责备宰我]说:“已经做了的事不便再解释了,已经完成的事不便再挽救了,已经过去的事不便再追究了。”钱穆先生试译:哀公问宰我关于社的事。宰我答道:“夏后氏用松木为社,殷人用柏,周人用栗。宰我又说:‘用栗是要使民战栗,对政府有畏惧。’”先生听到了,说:“事已成,不需再说了。事既行,也不须再谏了。已往之事,也不必再追究了。”陈晓芬译文:鲁哀公问宰我做社主用什么木头。宰我答道:“夏代用松木,殷代用柏木,周代用栗木。周代用栗木,意思是使百姓畏惧而战战栗栗。”孔子听到此话后,说:“已经做了的事不必再解说,已经完成的事不必再规劝,已经过去的事不必再追究。”

16Jul/21

论语“寝不尸,居不客”含义新说

“寝不尸,居不客”的意思:在家在私下场合,要低调做人,即使是一家之主也不要把自己当老大。在公,在庙堂,即使不是老大,要有主人公的精神,不要把自己当客人。 后世理解错误,主要是对先秦建筑形制的疏忽,以及对“尸”字和“居”字意义不清晰造成的。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,尸就是尸位或者主人,是庙祭的核心和老大,代表邦国或者大家之主。“居”就是家室,庙堂里祖宗牌位所居之室,先秦时期国之大事上告下达的场所,也就是后来的朝廷。此处“寝”对言“居”,就是“私”对于“公”的关系,同理“尸”对“客”就是现代汉语里主客的关系。在建筑形制上就是前庙后寝,在现今生活仍有遗传:乡下老屋,城里四合院,前厅堂乃接待客人议事起居之所,中有祖宗牌位;卧室在其后或两边为寝。北京故宫也有这个影子,将太庙从朝堂里脱离出来,置于左前,不同于上古庙堂之一体。寝庙合称宫,字形就是两组建筑。 以上新说,再来考察论语全文如何?“寝不尸,居不客。见齐衰者,虽狎,必变。见冕者与瞽者,虽亵,必以貌。凶服者式之。式负版者。有盛馔,必变色而作。迅雷风烈必变” “寝不尸,居不客”之意和“一命而偻,再命而伛,三命而俯”含义类同,三命之解意详见本人另一博文孔家家训:正考父鼎铭考,现代解读可参考此文:“典”亮百年|一命而偻,再命而伛,三命而俯